2018年5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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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北創客月-創客young冒險樂園

說明:
一、為落實新北創客精神及推廣本市創客教育及鼓勵學生找回真實之學習經驗,整合本市年度創客成果,向師生與民眾宣傳「動手做,真學習」之深化概念,今年連結市府各局處資源,於5月辦理「2018新北創客月」系列活動,以「動手玩樂」為主軸,除了鼓勵各校師生參與外,也邀請本市市民大眾參與,共同瞭解並體驗「想得出來,就做得出來」之創客精神。

二、旨揭活動分為五大主題區,如舞臺表演區、成果攤位區、競賽互動區、大型創作區、課程體驗區,藉由靜態、動態、趣味競賽、闖關遊戲等方式,呈現新北市創客教育理念及成果展示,相關資訊詳細如下:

時間:107年5月25日(星期五)至5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地點:新北市板橋435藝文特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435號)。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親師生與一般社會大眾。

舞臺表演暨創客短講區:於主舞臺定時演出相關創客表演,以深入淺出方式,達到寓教於樂之教育目的,另安排定時時段邀請創客相關學者,現場以短講方式,建構創客基本概念及認知。

成果攤位區:由本市各級學校對創客有興趣之師生團隊及創客社群學校、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北區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育部自造大師專案學校、新北市勞工局、新北市經發局等相關創客單位參加,共設置42個創客成果展示攤位,提供學校師生及社區民眾藉由參觀展示及體驗實作,增加親子互動機會。

競賽互動區:規劃「魅力滑車競賽」,計有40校隊伍參賽,每隊3至5人參與,運用各校特色領域課程,結合在地特色發揮創意,DIY組裝及外型造型製作創客特色滑車,首創花車遊行活動、最佳人氣競賽(採Facebook按讚率及現場票選)、滑行接力計時競賽三大項目,鼓勵師生體驗創意應用科技,並落實學生動手實踐理念;當日上午10時30分至12時為最佳人氣競賽及下午滑行接力計時競賽,歡迎現場投票及參觀為參賽隊伍加油。

課程體驗區:規劃動手做及趣味相關創客體驗,將由本市創客學校、新北市及桃園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勞工局提供參與師生及民眾進行創客手作課程,更安排餐飲體驗DIY及親子玩具改造體驗等趣味體驗,經由動手做及趣味演示,引發學習興趣及學習態度;另安排創意無限之「小maker,大醫生!改造玩具總動員」及「迺夜市,饗自造MAKER挑戰賽」成果特展,提供民眾參觀本市師生創意成果紀錄。

大型創作區:由本市創客學校師生共同設計大型創作計11件(如摩天輪、釣魚場、彈珠檯等),並開放現場民眾可以親自體驗,從過程中瞭解實作過程及創客教育精神。

三、本案活動倘有相關資訊請逕洽「2018新北創客月」FB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NTPCMAKER/)或新北創客漾官網(http://maker.ntpc.edu.tw/)查閱。

幸福閱讀推廣活動

瑞芳區公所訂於107年6月10日(星期日)及6月17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1時假新北市立圖書館瑞芳分館(新北市瑞芳區中正路1號)辦理幸福閱讀推廣活動,鼓勵踴躍參與

說明:
一、旨揭活動係為配合新北市政府重大政策-幸福閱讀,擬邀請說故事志工媽媽到場「說繪本、做手作指偶活動」。
二、凡全程參與活動者,贈送繪本1本及手作指偶帶回家。

2018年5月16日 星期三

107年「婦幼安全」微電影比賽辦法

一、為貫徹市長施政重點,強化婦幼安全宣導成效,藉由旨揭比賽活動提升民眾對於婦幼安全之認知,希透過聲光影像、故事情節及生動演出等,傳達婦幼安全理念,引起民眾重視。

二、依旨揭比賽辦法略以: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以作品郵戳為憑)止。
作品內容:應與「婦幼安全」防治(性侵害、性騷擾、兒少性剝削、家庭暴力、兒少保護等)主題有關。

參賽資格:
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不分年齡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惟成員中至少一名須設籍於新北市或就讀於新北市各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
如為團體,應載明成員姓名及就讀學校或相關單位。

作品規格:
須為107年5月1日(含)以後完成之作品。
使用任何影音器材 (Betacam、DV、V8、Hi8、具錄影功能之數位相機…等)拍攝皆可,檔案格式請使用mpg4(16:9,解析度1920X1080)以上格式。
片長以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

評選規則:
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主題理念契合性)、創意表現30%(含訴求手法新穎性、原創性、精彩度、趣味性)、影像品質30%(畫面清晰度15%、音效10%、片長是否符合規定5%)。
評選作業:由本局婦幼警察隊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

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各項權利均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本局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獎勵方式:(共計5名)
金獎1名,頒發面額5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銀獎1名,頒發面額4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銅獎1名,頒發面額3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佳作2名,各頒發面額1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07年11月20日前於本隊網站公布,並另函知得獎者領獎日期。
頒獎:預定於107年12月上旬在本局6樓大禮堂公開進行頒獎。

2018第二十八屆大墩陽光夏令營,於暑假期間舉辦

一、2018第二十八屆大墩陽光兒童夏令營,營隊計有樂高電動積木vs爆裂世代陀螺營、卡通總動員-機關王創客設計營、小小魔術師-口才訓練表演營、小小米其林-魔法烘焙營、熱血閃電-足球運動營、灌籃高手-籃球運動營、勁舞學園-流行音樂熱舞營、勇闖大墩王國-夏日水戰遊戲營,每年都很快額滿!!趕快火速報名吧!!

二、活動報名網址 http://www.sng.idv.tw  全國服務專線:(04)24832426轉分機11


幼兒接送辦法與門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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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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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下)新北市立瑞芳幼兒園收費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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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上)新北市立瑞芳幼兒園收費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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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下)新北市立瑞芳幼兒園收費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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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上)新北市立瑞芳幼兒園收費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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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應收取之各項費用、減免學費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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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費及退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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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預算案-「現金流量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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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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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法定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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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預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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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會計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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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預算案-「現金流量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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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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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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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現金流量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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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現金流量預計表」(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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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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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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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現金流量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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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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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現金流量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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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現金流量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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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基金來源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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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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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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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基金用途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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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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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 星期二

107年「婦幼安全」創作書法暨國民小學海報製作比賽辦法

一、旨揭比賽辦法略以:
報名日期:自107年即日起至9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作品主題:
創作書法:書寫婦幼安全相關內容,舉凡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兒童保護、婦女防身術等皆屬之。文字口語、白話或詩詞皆可,但須以七言絕句「形式」呈現,舉例如下:
家庭暴力發生時,冷靜離開快求救,可至警察局報案,首要聲請保護令。
網路交友要小心,危險藏在虛擬中,最好不要約見面,應該保有防衛心。
兒童保護一起來,拒絕家暴站出來,身體保護自己來,婦幼安全共同來。
國小海報:以婦幼安全為主題,宣導「兒童保護、家庭暴力防治、性騷擾防治、性侵害防治或性別平等」等子題,分低、中、高年級3組,自選子題發揮創作。
參賽對象及投稿件數:
創作書法:設籍於新北市民眾或就讀新北市轄內各學校學生,年齡不限。(個人參賽為限)。
國小海報:新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個人參賽為限)。
低年級組(107年6月就讀一、二年級學生)。
中年級組(107年6月就讀三、四年級學生)。
高年級組(107年6月就讀五、六年級學生)。
創作書法及海報比賽,每人參賽作品皆限1件。
作品規格:
創作書法:採用對開(約寬35公分x長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不標點符號、得落款(不落款亦可)、得鈐印、無須裱褙。
國小海報:稿件尺寸為四開用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均不得裱裝,以平面繪圖方式呈現,繪製方式以水彩、蠟筆、彩色筆、廣告原料等均可,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者不予受理。     
評選規則:
評選標準:
創作書法:書法整體美感60%、主題切合度與詞句創意40%。
國小海報:主題掌握及意涵40%、構圖及視覺效果30%(技巧表現)、創意呈現30%(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以序位法擇優錄取評定名次。
獎勵方式:
創作書法:(計8名,以個人參賽)
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禮券;獎狀一禎。
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7,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優選取5名(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國小海報:(計24名,以個人參賽)
高年級組:
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4,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佳作取5名,頒發面額2,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中年級組:
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4,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佳作取5名,頒發面額2,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低年級組:
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4,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佳作取5名,頒發面額2,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二、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07年10月底前於本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並電話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
三、頒獎:預訂於107年12月初於本局6樓大禮堂公開頒獎。

102年度「現金流量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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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現金流量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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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 星期一

102年度「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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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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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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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所介紹 - 交通資訊

本 園       地址 : 瑞芳區東和里1鄰中山路48之10號,電話 : 2497-4008

 爪峰    地址 : 瑞芳區爪峰里5鄰三爪子坑路66之6號,電話 : 2497-9954



園所介紹 - 環境介紹 - 爪峰分班

此圖無說明

園所介紹 - 環境介紹 - 本園(東和)

此圖無說明

園所介紹 - 組織架構


此圖無說明

新北市立瑞芳幼兒園的故事

一、概述:
本幼兒園正式納編成立於八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並於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改制為新北
市立瑞芳托兒所,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起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改制為新北市立瑞芳幼兒園
,主要成立目的為配合市民及社會需要,提供收托幼兒場所及優秀教保人員,教導幼童養成
良好生活習慣,促進身心健全發展。

分班沿革
◎ 本園
本分班設立於民國68年,原名為瑞芳鎮立托兒所--東和分所,利用社區活動中心辦理收托,
成立目的為協助父母投入社會安心就業,正式納編成立於85年11月15日,99 年12月25日升
格新北市前為瑞芳區公所管轄,改制後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所屬,更名為新北市立瑞芳托
兒所--東和分所,101年8月1日起為教育局所管,並依兒照法改制為新北市立瑞芳幼兒園(本
園)。

◎ 爪峰分班
本分班成立於民國70年9月1日,原名為瑞芳鎮立托兒所--爪峰分所,99年12月25日升格新北
市前為瑞芳區公所管轄,改制後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所屬,更名為新北市立瑞芳托兒所--爪
峰分所,101年8月1日起為教育局所管,並依兒照法改制為新北市立瑞芳幼兒園--爪峰分班。 

◎ 龍川分班
本分班成立於民國68年8月1日,原名為瑞芳鎮立托兒所--龍川分所,99年12月25日升格新北
市前為瑞芳區公所管轄,改制後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所屬,更名為新北市立瑞芳托兒所--龍
川分所,101年8月1日起為教育局所管,並依兒照法改制為新北市立瑞芳幼兒園--龍川分班。

二、設立宗旨:
1、結合社區資源,普及學前教育。
2、奠基義務教育及照顧弱勢家庭。

三、教學目標:
1. 維護幼兒身心健康。
2.養成幼兒良好習慣。
3.豐富幼兒生活經驗。
4.增進幼兒倫理概念。
5.培養幼兒合群習性。
6.拓展幼兒美感經驗。
7.發展幼兒創意思維。
8.建構幼兒文化認同。
9.啟發幼兒關懷環境。

四、目前概況:
1、目前現有園長1人、教保組長1人、分班組長2人、護士1人、職員3人、教師2人、教保員6人
、廚工6人,總計23人;分班計有6班。
2、各分班場地大都利用里、社區活動中心辦理收托。

五、未來願景:
1、在硬體部份:以積極方式改進各分所各項缺失,讓幼童有一個舒適的教保成長環境。
2、在軟體部份:在預算範圍內,選擇優良合適之教具並增購各項幼童繪本圖書及光碟幼教軟
體,以豐富幼童心靈成長。
3、在職教育部份:與經國健康暨管理學院幼保系合作,提供保育員在職教育訓練的機會,並
且要求務必全程參與學習,以符合時代之變遷。

六、結語:
本園自開辦迄今,其間歷程經無數困難與阻礙,在全體同仁努力之下,終能克服挺進,成就今
日規模;展望未來,以積極服務管理方式來推動幼童保育工作,且本幼兒園本屬社會福利範籌
,更要使所有低收入戶、外籍配偶、單親家庭、隔代教養等弱勢家庭之幼兒,能得到公有資源
最好的照護。

新北市107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


壹、登記入園資格
一、年齡:
(一)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各園均得
招收。
(二)2歲以上至未滿3歲幼兒(民國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各園須經本府
核定始得招收。

二、一般入園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登記入園:
(一)設籍本市之幼兒。但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因保護個案因素)、幼兒園及其所屬
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者)適齡子女或原住民幼兒,不以設籍本市為限。
(二)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以戶口名簿稱謂欄註記為準,合法監護人應設籍
於同戶,不符規定者不具登記入園資格)。
(三)居留本市之非中華民國國籍、華裔幼兒。幼兒園招收前兩款之幼兒仍招收不足者,
始得招收本款之幼兒(符合本款資格之幼生,請於107年5月28日(星期一)起至
各公立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登記)。

三、於前一學年度已就讀幼兒園之幼兒,得於次學年度繼續留園就讀;因原就讀之幼兒園
無法繼續收托,經本府重新安置至其他幼兒園者,視同於新就讀幼兒園繼續留園;
放棄安置或放棄留園直升之幼兒,若至其他幼兒園就讀,應重新登記。

四、優先入園資格: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ㄧ者,依下列順序優先就讀幼兒
園:
(一)身心障礙幼兒(僅限經本府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於1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中午
12時前完成入園作業,未經鑑定安置或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作業者,不具優先
入園資格、原住民幼兒、低收入戶幼兒、中低收入戶幼兒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
(二)父、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三)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四)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者)適齡子女,其名額以總核定
幼兒人數之三分之一為限(含留園直升幼兒)。新學年度因原服務學校教師超額而
介聘至他校之教師或商借之教師,得以原校、介聘或商借之新學校作為本款申請
資格。
(五)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滿4足歲(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出生者) 幼兒。
(六)本市偏遠地區幼兒園,經本府核定當地特定設籍區域(如附表),設籍滿二年以上
(民國105年7月31日(含)以前設籍)之幼兒。

貳、招生各階段規定及期程
一、公告網站: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ntpc.edu.tw)教育公告區及本市幼兒教育
資源網(http://kidedu.ntpc.edu.tw)招生收費區可查詢本簡章公告資料。

二、缺額公告日期:
(一) 優先入園缺額公告:107年5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時
(二) 一般入園缺額公告:107年5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時
(三) 請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ntpc.edu.tw)教育公告區及本市幼兒教育
 資源網(http://kidedu.ntpc.edu.tw)公告標題查詢各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
 缺額數。

三、招生登記、抽籤、報到規定及日期:
(一) 招生階段:採分階段辦理公開電腦抽籤。如該階段已額滿,仍應辦理後續階段招生
,以保障備取生之權益。
(二) 各階段期程:
1.第1階段留園直升及經本府鑑定安置幼生作業:符合本簡章第1章登記入園資格
  第3點留園直升幼兒及第4點第1款經本府鑑定安置作業之身心障礙幼兒,各公立
  幼兒園須於1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完成入園作業。未經本府鑑定
  安置或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作業之幼生,不符合本階段入園資格。
2.第2階段優先入園作業:符合其他優先入園資格者;依指定時間公告缺額、辦理
 登記、抽籤及報到。
(1) 登記時間:107年5月20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逾期不予受理
且不具優先入園資格。
(2) 抽籤時間:107年5月20日(星期日)下午2時起
(3) 報到日期:107年5月21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抽籤完畢後是否
受理報到,請逕洽該園了解)。
(4) 錄取幼生未於107年5月21日星期一) 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
就讀,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07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時前
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5) 本階段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之幼生,其優先入園抽籤序號視同取消,
不得重複使用,備取資格將於107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時失效;
該幼生將由各校主動匯入第三階段登記作業辦理。
3.第3階段一般入園作業:符合一般生入園資格者;依指定時間公告缺額、辦理
 登記、抽籤及報到。
(1) 登記時間:107年5月27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
(2) 抽籤時間:107年5月27日(星期日)下午2時起
(3) 報到日期:107年5月28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抽籤完畢後是否
受理報到,請逕洽登記之園所了解)。
(4) 錄取幼生未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並依序通知備取幼生
家長遞補,完成報到程序,如經通知3次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幼兒園
將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四、登記及抽籤地點:請至各幼兒園辦理;市立幼兒園及其分班如辦理聯合招生作業,請逕
其聯合招生之定點辦理登記及抽籤。

五、抽籤規則:登記後,採電腦抽籤方式辦理,依序列為正取第1名至數名及備取1名至數名
為止,最後結果應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
(一)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依各招收班別依序錄取:
1.招收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以滿5足歲幼兒優先錄取;次順位錄取對象
  依序為4歲、3歲;經本府核定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採混齡編班之幼兒園,
  錄取順序亦同。
2.招收2歲以上至未滿3歲幼兒,以抽籤方式錄取。
(二) 市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依核定之各招收班別錄取幼兒,若經核定為混齡編班
 者,錄取順序以5歲、4歲、3歲依序錄取。
(三) 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
 並出具切結書。抽籤前,幼兒園應將前述決定予以公告。
(四) 同一籤卡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之錄取,如遇缺額數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
 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

六、登記及錄取結果:請至http://esa.ntpc.edu.tw/kd.htm查詢,或洽詢登記地點之公立
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

七、備取:
(一) 招生登記當日,當競額時,以幼兒滿5足歲優先備取;次順位備取對象依序為4歲、
 3歲,經本府核定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採混齡編班之幼兒園,備取順序亦同
 ;市立幼兒園、招收2歲以上至未滿3歲幼兒專班及非營利幼兒園,依各班級核定招
 收年齡以抽籤方式備取,若經核定為混齡編班者,備取順序以5歲、4歲、3歲依序
 備取。
(二) 幼兒園應依備取名冊先後次序徵詢所有尚未入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如均表示無意
 願就讀或學期中途有幼兒離園時,應繼續受理登記入園,至額滿為止。

八、報到:
(一) 經公布錄取幼兒,請家長或監護人依規定時限至幼兒園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
 依備取名冊幼兒依序遞補。
(二) 報到地點:至各幼兒園辦理。市立幼兒園及其分班如辦理聯合招生作業,依其規定
 地點辦理報到。

九、注意事項:
(一) 每1幼兒以登記1幼兒園為限;同時登記2園以上者,經查證屬實,逕予撤銷登記在
之幼兒園資格。
(二) 辦理登記時應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如附件PDF)或由系統代為查調,並由幼兒家長或
 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如非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辦理,應出具委託人簽名並填妥之委託
 書及委託人、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三) 錄取及備取方式於登記及抽籤當日由各幼兒園進行說明。
(四) 幼兒園應於指定時間辦理招生登記至登記時間截止。但申請登記人數少於可招收名
 額時,應繼續受理登記入園,並依登記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五) 如有需聯絡事宜,請洽欲登記之公立幼兒園。

參、其他
一、招生工作
(一) 幼兒園之招生,應組成招生工作小組,辦理新生入園申請登記與抽籤等事宜,由
 園長或校長督導。
(二) 招生作業依本簡章內容辦理,並將簡章及結果公告於各幼兒園網站及門口明顯處,
 如涉及幼兒個人資料部分,工作人員應負有保密義務。
(三) 入園資格審查:
1.工作人員應切實核對資格,如符合規定,即應予登記。
2.各園於指定期限內調查接受安置或園內幼生留園直升意願,有意願者應於該幼兒
  資料備註;放棄安置或放棄留園直升之幼兒如至他園報名時,應提具向原園申請
  放棄安置或放棄留園直升切結書,未提具者各園不予受理。

二、相關招生作業文件及名冊,應妥為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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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7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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